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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7月1日电动车使用规定 广州7月1日电动车上牌规定

2023-06-27信息

简介  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经济的交通工具,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但是,电动车的安全性能、交通管理、充电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经济的交通工具,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但是,电动车的安全性能、交通管理、充电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此,广州市出台了新的电动车使用规定和上牌规定,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是具体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发〔2022〕6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发〔2022〕10号),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做出了以下规定:

  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在规定位置粘贴或悬挂号牌。未登记上牌或未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按照交通法规和标志标线的要求,在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不得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超载、酒后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未配备或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并在规定期限内更换合格的电池。不符合安全检验要求或使用不合格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将报废或淘汰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或拆卸报废或淘汰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

  电动车上牌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对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上牌做出了以下规定:

  新能源汽车厂商在广州市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信息管理机构报送相关材料。信息管理机构对新能源汽车厂商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发放《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凭证》施行一车一证。

  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有权要求销售商出具《凭证》。消费者需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应向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出具《凭证》。

  消费者凭购车发票、新能源汽车指标、相关税费凭证等材料,按照现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按规定发放新能源汽车指标。